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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启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

吉建联发〔2021〕12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部门,长白山、长春新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部门,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建办市〔2020〕25号)要求,我省将启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以下简称“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1年4月15日起,我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启用电子证照,停发纸质证照,建设单位在办理业务时,通过“吉林省统一电子证照系统”生成加盖电子印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并可自行打印,无需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业务窗口打印办理。

  在2021年4月15日之前,已核发的纸质证照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

  二、电子证照打印

  建设单位可通过“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我的材料”中“我的证照”、“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的“法人用户中心”中“我的证照”、“吉事办”APP“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区”中“我的证照”等方式进行查询、下载和打印。查询和打印输出的电子证照采用OFD文件格式。

  三、电子证照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证照与同名纸质证照具有相同效力。涉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业务及政府规定的其他有关政务服务事项,应支持以电子证照共享的方式提供审批材料。能通过共享方式提供电子证照的,不再要求申报单位或个人提供纸质证照,解决群众到政务大厅办事时反复提交原件或复印件的问题。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执法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及备案等管理中应当认可由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核发的电子证照。

  四、查询验证

  使用手机或其他手持终端设备,扫码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即可自动跳转至“吉林省建筑市场建管公共服务平台”施工许可电子证书的证书信息展示页面。

  在使用电子证照过程中,建设单位、企业及其他政府管理部门如有疑问和建议,请及时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联系。

  咨询电话:工程审批系统咨询热线:0431—80767600

  省住建厅建管处:0431—82752559

  省政数局综合处:0431—80763044

  

  

  

  

  附件:1.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电子证照操作手册

        2.电子证照样式

  

  

  

附件1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电子证照操作手册.pdf

附件2电子证照样式.pdf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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